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8】167)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定有回收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临床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符合条件的公司如有意向请于5月31日上午9点到医院会议室现场报名参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届时医院将邀请审计、财务、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确定回收公司。要求:1、材料须涵盖公司规模、营业执照、环保批复文件、法人证书、参加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承诺及增值服务等;2、提供材料真实有效;3、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投递。咨询电话:【登录查看】,王先生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