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登录查看】对新生儿监护仪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经评委现场评审,根据谈判结果,遵循本项目成交原则,最后确定:1包:【登录查看】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116000元。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登录查看】.2-【登录查看】.4),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公示期内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将按本项目成交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单位。【登录查看】监察审计科: 联系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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