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渠县渠江街道聚农农机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渠县渠江街道聚农农机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在2025年睦坝镇购置拖拉机项目(睦坝镇太安村、浩山村、老君村)(N51【登录查看】016)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本机关决定对渠县渠江街道聚农农机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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