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帮扶政策,严格执行预算单位食堂食材年度预留份额采购要求,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及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原标段中大米类采购需求纳入本单位年度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统一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按规定实施采购,不再纳入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及采购内容现变更如下:标段1(蔬菜、肉类、水果、粮油、调料):陈醋、鸡精、酱油、食盐、十三香、大酱、淀粉、安琪儿(酵母)、小苏打、圆白菜、白菜、芹菜、圆葱、大萝卜、茄子、青椒、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