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浑江政发〔2016〕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区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和后续监管问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区政府决定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决定,公布取消(暂停)的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自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搞变相审批;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和分厅集中统一办理,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确保区政府决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