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学鹏诉天津市汇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2026-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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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登录查看】:本委已受理张学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6〕第311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登录查看】上午11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登录查看】仲裁庭)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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