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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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登录查看】:本委已受理张学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6〕第311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登录查看】上午11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登录查看】仲裁庭)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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