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天府国际车博城)3幢5楼2号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五张清单》、《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序号第42条,适用条件第二项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登录查看】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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