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登录查看】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登录查看】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登录查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第三条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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