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从江县启航东森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P5226332024000E1J001二、项目名称:从江县大塘村等4个村寨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从江县启航东森贸易有限公司2、地 址:【登录查看】(北上绿水山庄斜对面)五、基本情况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少数民族自治区企业产品声明函》,声明其投标产品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并据此申报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性加分3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实际供货产品并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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