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登录查看】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登录查看】-9月18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登录查看】人事科通讯地址(邮编):【登录查看】(301800)电话:【登录查看】联系人:刘老师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2026年【登录查看】中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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