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财政局行政处罚

2026-09-11 00:00:00

贵州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二、项目名称:普定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地      址:普定县定南街道办事处塔山璐五、基本情况采购人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要求招标时采用“一招三年”,招标文件中把获得A级纳税人作为加分项。六、处罚依据《政府采购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条)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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