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汕市财采〔2026〕8号)

2026-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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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现将《【登录查看】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准确填报预留份额。全市所有预算单位8月15日前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完成填报2026年本单位食堂(含食堂外包或多家单位共用食堂)食材预留信息,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不填报预留比例,但应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主管预算单位在8月20日前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进行确认汇编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在审核确认。二、做好采购落实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提醒下属单位、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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