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采购〔2026〕680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登录查看】,各县(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现制定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一)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