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拟采购一项服务,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一、需求内容依据《【登录查看】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3〕319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拟委托具备服务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承接本院蔡塘院区、斗西院区两个院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二、具体需求1.生活垃圾收运频次须满足院内实际产生情况,做到及时清运,避免垃圾桶满溢、垃圾堆积发臭,原则上保证每日完成清运,遇节假日需做好清运保障;若市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发生变更,清运作业标准须同步调整。2.供应商负责生活垃圾收运全过程作业,负责垃圾装车转运、送至指定处置场所完成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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