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登录查看】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二、招聘人员条件(一)应当具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