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按照上级消防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使用应急管理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的方式,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旅游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向社会公开【登录查看】份旅游领域检查2家单位,请被抽取单位完善消防档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做好被检查准备。检查时被抽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现将抽取结果公示如下:本次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异议申诉电话:043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