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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