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登录查看】海水养殖项目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序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委托单位项目名称论证报告编制单位1【登录查看】东海海域海岛中心(自然资源部东海信息中心)2【登录查看】东海海域海岛中心(自然资源部东海信息中心)公示期为【登录查看】至10月10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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