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健全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保障参保失能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登录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6〕14号)、《【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6〕24号)及《【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6〕25号)有关规定,经综合审核,现将我市2026年度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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