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一)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1:本项目定标条款中绿色因素得分项,如果投标人与预制构件厂商存在股权从属关系,但没有100%持股,是否得满分?回复:不得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问题2:“招标文件将‘省市建筑业龙头’作为定标要素,但对于未开展此类评比的省市企业,无法获得相应资格。请问招标人是否考虑:(1)接受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综合实力的等效证明材料;(2)明确其他省市企业如何满足此项要求;(3)由省企业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百强企业是否有效?(4)如无法提供替代方案,请说明设置此要素的必要性和公平性依据。”回复:本条款已作修改,详见本次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