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部门:按照《【登录查看】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9〕3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宁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各部门要在《长宁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对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须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根据“只进一扇门”改革和“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要求,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取消、变更、新增的,应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长宁县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