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长宁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登录查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644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长宁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