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法制工作人员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制队伍建设,提升法制工作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2名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及名额长宁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愿意从事法制工作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及试用期未满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共产主义,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登录查看】以后出生); (四)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