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劳务品牌调研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书公告

2026-09-20 00:00:00

市场调研

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的规定,现将《“仲恺高新区劳务品牌调研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书》予以公告。【登录查看】日附件:1.“仲恺高新区劳务品牌调研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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