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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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要求,广东招采子系统已完成药品医共体和零售药店交易功能优化工作(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和2),特此通知。附件:1.广东招采子系统【药品医共体】操作指引2.广东招采子系统【零售药店】资质维护操作指引【登录查看】日附件:1.广东招采子系统【药品医共体】操作指引2.广东招采子系统【零售药店】资质维护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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