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明街道办事处对有关企业项目往来账款开展集中清理。经初步核对,一批项目尚未完成对账、结算或领取手续,现将相关项目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请涉及项目的承包方、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合同、验收或结算资料、发票及收付款账户信息等,与我单位联系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期限届满未联系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我街道将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登录查看】;张工,联系电话:【登录查看】。特此公告。【登录查看】日附件:1.附件:光明街道办事处政府投资项目待清查项目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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