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政府采购信用修复制度

2026-10-13 00:00:00

其他信息

全国

■焦洪宝当前,信用修复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政府采购领域,失信主体能否通过信用修复提前恢复投标资格,引发广泛关注。供应商作为经营主体,其公共信用信息被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其中失信信息对供应商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竞争态势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以供应商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例,这一“禁止参与”的制裁,对以政府采购为“主战场”的企业而言,其严厉程度不亚于全面停业。虽然严格的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制度促进了企业合规经营,但如果信用惩戒过于严厉,也会演变为对市场竞争的不当干预。笔者认为,想要在保障政府采购目标...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