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许明霞在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中,仅依靠供应商承诺或偏离表的书面响应,往往难以全面、真实反映产品实际技术性能。因此,在实践中,采购人常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商产品宣传彩页等佐证材料,并要求相关资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然而,该举措近年来频繁遭遇质疑和投诉,被指变相设置制造商授权这一门槛、存在不正当不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事实真是如此吗?笔者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采购实践,就此争议内容与从业人员探讨。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合理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采购需求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