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政府采购法治建设进入系统性修订的关键阶段。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副院长、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主任王丛虎教授在接受专访时深刻指出,修订草案的核心价值在于重塑政府采购的权责体系,更加突出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全流程公开透明,完善质疑投诉救济机制。这一判断揭示了一个更深层的命题:当制度框架日趋完善,治理能力的短板如何补齐?答案或许就藏在王丛虎教授的另一句判断中——\"新时代政府采购治理,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流程底线,更要守住舆情底线、公信底线\"。当\"程序合规\"不再是\"舆情豁免牌\"政府采购资金源自公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