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近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开始施行。《办法》为紧急采购确立统一规则,构建起更为完整的监督框架。界定紧急采购范畴 明晰监管执行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这一条款是紧急采购的概括定义。但正是由于定义的概括性,使得实际的紧急采购在范围界定、程序适用等方面出现若干不明确性。《办法》的出台为厘清上述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一是划定紧急采购与非紧急采购的区分边界。《办法》对紧急采购作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