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木浪河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兴义市木浪河水库扩建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名称兴义市木浪河水库扩建工程二、工程概况木浪河水库扩建工程坝址位于【登录查看】清水河境内的木浪河上,大坝距兴义市约。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原木浪河水库工程由大坝、坝后电站、灌区、城镇供水等共四部分组成,本次扩建工程是在原坝基础上进行加高加厚成重力坝,维持原有发电规模不变,增加城镇供水规模和灌溉规模。大坝为混凝土砌块石坝,扩建后在原坝顶上加高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