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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28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宣传部住所地(住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帅乡大道一段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二、基本情况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宣传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机关决定责令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宣传部进行整改。乐至县财政局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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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27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合江县农业农村局住所地(住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222号二、基本情况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存在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八)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合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合江县财政局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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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26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安岳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住所地(住址):安岳县岳阳镇安成路80号二、基本情况安岳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存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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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21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资阳市应急管理局住所地(住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中路二、基本情况资阳市应急管理局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本机关决定责令资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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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1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1:罗雄英当事人2:罗洪二、基本情况罗雄英、罗洪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罗雄英、罗洪进行整改。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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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1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省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住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号宏帆广场7楼29-30号二、基本情况四川省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四川省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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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1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住所地(住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01、03、05、07-10号二、基本情况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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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1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南江县长赤镇小学住所地(住址):南江县长赤镇翡翠街北段80号二、基本情况南江县长赤镇小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南江县长赤镇小学进行整改。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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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1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南江县实验中学住所地(住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路滨河路东段257号二、基本情况南江县实验中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南江县实验中学进行整改。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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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2025〕14号) 2025-0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弱电信息化设备采购(三次)(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173)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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