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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2017-07-0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3日南京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增强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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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6-05-3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苏财购〔2016〕31号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消防总队: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2015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苏财购〔2016〕25号)要求,江苏省财政厅组织对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消防总队等部门集中采购机构201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台账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工作情况,对列入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五个方面22项内容分别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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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的通知 2016-05-0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的通知苏交建[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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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6]16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2016〕82号)(以下简称省《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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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各市建设局 (委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 6月 1日起施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6年4月20日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依据《省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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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4-05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22号各市、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库〔2016〕29号)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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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暂行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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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6-03-2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财购〔2016〕18号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采购已于2015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完善“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现将“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持卡人信息报送“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已有3个月,但仍有部分单位尚未报送“网上商城”采购卡持卡人信息。请各主管部门督促尚未报送的单位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的通知》(苏财购〔2015〕45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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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6-03-16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6〕17号各市、县财政局,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依法采购,依法代理,确保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监管与审批。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应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对涉及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申请的,由所在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对政府采购发生质疑的,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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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招标办法的通知 2016-03-14昆山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招标办法的通知昆水[2016]27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对如下办法作部分调整:一、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入围办法和评标形式报名单位统一调整为不少于三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参与评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统一投标文件格式。二、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评标方法商务标引入新评分机制。投标基准价由收费基准价下浮20%计算,分值仍为30分,所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基准价。收费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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