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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兴财罚字〔2024〕1号)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兴文县古宋镇人民政府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盐井街31号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兴文县古宋镇人民政府实施兴文县城乡融合示范区(北区)育苗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及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章清单》不予(免予)处罚清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对兴文县古宋镇人民政府不予行政处罚。兴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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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达州市林业局地址:达州市达川大道一段463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实施政府采购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整改。达州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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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西城街33号二、基本情况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暨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4〕69号)要求,全市开展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反馈结果,发现县卫生健康局在采购文件编制方面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整改。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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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叶路政府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二、基本情况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暨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4〕69号)要求,全市开展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反馈结果,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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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人民政府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金星村一组150号二、基本情况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暨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4〕69号)要求,全市开展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反馈结果,发现劳动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劳动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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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达州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1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实施政府采购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整改。达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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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大道250号工人文化宫二、基本情况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暨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4〕69号)要求,全市开展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反馈结果,发现县妇女联合会在采购文件编制方面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县妇女联合会进行整改。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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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兴财罚字〔2024〕2号) 2024-12-30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兴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市民广场商业3号楼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兴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的兴文县光荣院提质改造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282022000055)未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予以通报。兴文县财政局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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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2-2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长宁县水利局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温州商城背后湖岸雅居二期后门正对面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长宁县水利局在实施2022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过程,存在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长宁县水利局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长宁县财政局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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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12-27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达州市水务局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达川大道一段72号二、基本情况达州市水务局在编制采购文件、签订采购合同方面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达州市水务局立即开展整改。达州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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