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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2-31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攀枝花市世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钢富路1号23栋1楼二、基本情况经查,攀枝花市世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市级机关第五职工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178)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攀枝花市世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采购金额7‰,即人民币2450元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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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2-31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攀枝花市东区老饕厨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237号附1号二、基本情况经查,攀枝花市东区老饕厨房在市级机关第五职工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178)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攀枝花市东区老饕厨房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采购金额5‰,即人民币1750元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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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金财采〔2024〕罚字第1号 2024-12-31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茶店子街道办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蜀兴西街33号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调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茶店子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62023000089)存在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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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天财采〔2024〕140号 ) 2024-12-31党群工作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四川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于对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我局处理。你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三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进一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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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天财采〔2024〕138号) 2024-12-31正兴街道办事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四川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于2024年对四川五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我局处理。你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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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金财采〔2024〕罚字第2号 2024-12-31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608号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调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2年西华街道食堂食材粗加工及配送项目”和“2023年西华街道食堂食材粗加工及配送项目”均存在采购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采购实施计划未报财政部门备案的问题。采购实施计划未报财政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采购项目采购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应实施政府采购却通过自行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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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天财采〔2024〕136号) 2024-12-31公园城市建设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四川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于2024年对四川圣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我局处理。你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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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财采管〔2024〕8号) 2024-12-31当事人:四川明红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江县凯江镇朝阳东路145号附2号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与中江县实验小学校教学一体机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6232023000156)采购活动中使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投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江财采管〔2024〕1号),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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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天财采〔2024〕137号) 2024-12-31四川五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四川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于2024年对你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有关问题线索交由我局处理。你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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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天财采〔2024〕135号) 2024-12-31四川圣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3〕195号),四川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于2024年对你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有关问题线索交由我局处理处罚。你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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