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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营财采〔2024〕40号) 2024-11-27营山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营财采〔2024〕40号营山县中医医院:根据《营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营山县2023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营财采〔2024〕17号)要求,我局检查组对你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现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一、整改事项(一)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如你单位营山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3222024000007)、营山县中医医院救护车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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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营财罚〔2024〕10号) 2024-11-27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营财罚〔2024〕10号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蓬安陵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地 址:蓬安县相如镇五彩路24号附1号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蓬安陵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电动客渡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3222024000073)采购项目活动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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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营财采〔2024〕41号) 2024-11-27营山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营财采〔2024〕41号营山县人民医院:根据《营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营山县2023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营财采〔2024〕17号)要求,我局检查组对你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现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一、整改事项(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你单位外检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88),评审因素“履约能力”规定供应商医学检验实验室取得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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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11-27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一、相关当事人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院、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市档案馆、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委政研室、市采购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0四医院、市中医医院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形。三、处理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相关当事人进行整改。绵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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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简财采〔2024〕73号) 2024-11-27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二、基本情况在本机关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质疑回复》未载明法律依据、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三、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简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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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1-26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学府街100号二、基本情况经查,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在“中小学教室视觉环境(教室照明)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0252024000120)”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质疑作出答复。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规〔2023〕12号)附件1第34项裁量阶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省资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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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平财罚〔2024〕3号) 2024-11-26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勾小均、黄维楷二、基本情况经查,勾小均、黄维楷两位评审专家在平武县报恩寺智慧旅游平台建设设备及集成服务项目(编号:N5107272024000040)评审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方法或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勾小均、黄维楷两位评审专家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平武县财政局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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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1-26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学府街100号二、基本情况经查,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在“学生单人升降桌凳更换(项目编号:N5110252024000123)”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质疑作出答复。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规〔2023〕12号)附件1第34项裁量阶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作出警告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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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11-26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内江凌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5幢(商贸城二期)4层4-8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招标文件内无拟订合同文本问题。三、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责令内江凌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内江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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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成青财罚〔2024〕3号) 2024-11-25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李开新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路318号二、基本情况经查,李开新在参加“成都市青羊区政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52024000039)评审时违规使用通讯设备。三、处罚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李开新作出警告,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不得获取劳务报酬的行政处罚。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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