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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60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民政局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未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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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57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未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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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66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农业农村局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未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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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63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未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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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55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中心医院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未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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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59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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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68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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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51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宣传部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未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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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58号) 2024-11-15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二、基本情况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本机关抽查了该单位的采购项目,发现其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采购合同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该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资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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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资财采〔2024〕69号) 2024-11-15责令整改通知书(资财采〔2024〕69号)一、相关当事人名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基本情况“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服务硬件设备及托管(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059)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的情形。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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