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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2号) 2024-09-10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公司代理的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项目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未发布成交通知书。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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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4号) 2024-09-10南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南江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康复训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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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得财采监〔2024〕13号) 2024-09-10得荣县卫生健康局:我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得荣县卫生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3382023000009)和“得得荣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维服务(四次)”(项目编号:N5133382023000006)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二是未按规定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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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8号) 2024-09-10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新建和硬化桥亭镇桥亭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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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5号) 2024-09-10南江县第四中学: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南江县第四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学生床采购项目、南江县第四中学多功能教室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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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巴区财罚〔2024〕1号) 2024-09-10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美洲环境营造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大禹东路66号6楼6101-32号二、基本情况经查,四川美洲环境营造有限公司在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环卫工人劳保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9022024000043)谈判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参考《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作出“1.处2000元人民币罚款(大写:贰仟元,按照本项目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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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1号) 2024-09-10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单位代理的南江县桥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南江县桥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未发布成交通知书。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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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得财采监〔2024〕12号) 2024-09-10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我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2024年得荣桃花季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创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3382024000008)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二是未按规定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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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泸龙财罚〔2024〕10号) 2024-09-09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泸州市龙马潭区尹吉甫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X089(万全路)二、基本情况经本局立案调查,泸州市龙马潭区尹吉甫学校作为“龙网竞【2023】018现代办公设备(项目编号:zjg202312300)”采购项目采购人,在成立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与成交供应商泸州市龙马潭区钰钦电子经营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五)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违法情形。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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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09-08松潘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松财采〔2024〕10号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2栋540号二、基本情况经查,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在松潘县应急管理局松潘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2242024000061)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8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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