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搜索

地区范围:
-
拉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1-04无文字内容
-
林芝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2-09林芝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西藏绿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处理厂处附近二、基本情况本机关依法对林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投标文件中拟配备人员社保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三、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21078.2元(大写:贰万壹仟零柒拾捌点贰元整)罚款。四、告知权利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林芝市人民政...
-
林芝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1-26林芝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西藏绿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处理厂处附近二、基本情况
-
阿里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1-21阿里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相关当事人:北京新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3号楼3层0301号内3203法定代表人:牟磊一、事实依据我局在处理噶尔县细微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一期(三次)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21663)投诉事项时,发现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的的行为,具体相见该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阿财采处字〔2024〕7号),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上事实有调查底稿、询问笔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复函、招标文件、评...
-
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1-13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相关当事人: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一、基本情况我局在处理日喀则市机场高速绿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编号为GZFCG2024-22319)投诉事项时,发现你单位存在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行为,具体详见该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日财采办〔2024〕46号),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第七十八条...
-
拉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1-04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炤镇金湖路16号二、基本情况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在参与拉萨市第一批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二包、三包(项目编号:GXTC-D5-23270193)投标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处以35.37万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9月2日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0-29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当事人:西藏天叶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北区藏热北路蜀源小区21C-1-26号一、基本情况西藏天叶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2024年度教育厅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19434)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西藏天叶商贸有限公司处以14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0月29日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2024-10-29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当事人:西藏静善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16号2号拉鲁社区居委会2组卓堆村084号一、基本情况西藏静善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2024年度教育厅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19434)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西藏静善商贸有限公司处以14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0月29日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0-18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当事人:刘亚身份证号码:511681**********82一、基本情况参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尼阿底旧石器、杰顿珠宗、曲西碉楼群等遗址文物安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18992)”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情形。二、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作出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退回评审费。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0月16日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0-18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当事人:方铝身份证号码:510502**********1X一、基本情况参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尼阿底旧石器、杰顿珠宗、曲西碉楼群等遗址文物安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18992)”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情形。二、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作出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退回评审费。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0月16日
查找结果
找到约143条相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