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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财政厅要求在全省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通过引入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青海省财政厅明确,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包括政府采购领域的投标保证保函、履约保证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利用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系统(模块),供应商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保函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融资便利度。平台不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替代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具有同...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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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观察》专栏【引言】当AI重构产业逻辑、海南自贸港封关开启高水平开放新局,采购代理行业正站在“生死转型”的十字路口——曾以“程序执行”为核心的传统模式,早已跟不上数智时代的需求:一方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国际规则对接(如GPA)倒逼服务升级,单纯的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已难寻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国外专业代理机构加速入局海南,本土机构若不突破“万金油”困境,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更关键的是,海南自贸港320亿元存量、剑指1000亿元增量的政府采购市场,需要的不再是“流程执行者”,而是能整合供应链、提供...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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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全省政府采购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通知》,联合省招标采购协会、省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开展全系统、全覆盖、全方位的业务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此举是安徽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创新举措,对推进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建设,构建规范、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紧扣政策导向,明确练兵目标活动紧密结合最新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科学管理提质效、激活发展新动能”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部署,涵盖法律法规、操作实务、风...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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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第二款进一步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该条赋予了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利。据了解,目前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一般采取以下做法:直接指定公开选取遴选建库01 直接指定包括采购人自行考察、他人介绍、代理机构自我推荐等方式;02 公开选取是指采购人发布公告,公开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常采用比选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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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张明柳10月2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工智能(AI)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是目前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执行领域最全面的人工智能系统。系统的落地,不仅标志着当地公共资源交易迈入“智能赋能”新阶段,更为全国政采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鄂尔多斯样本”。政策引领 AI启航近年来,国家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化转型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升交易透明度和效率”;今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内蒙古自...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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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组织的“消防维保”服务供应商比选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浙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骏业宏开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东方海龙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比选结果公示期为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作书面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单位确定比选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为本项目中标单位。(联系人:秦涛,电话:13985542666)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0月28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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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这里的“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是指代理机构开始出售谈判文件之日起,还是从最后1个报名的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答: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的规定,3个工作日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从谈判文件发出期间截止后开始起算。如果谈判文件发售期限为3个工作日,则应从第4日开始起算。如果是以公告的方式邀请...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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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对“废标”和“投标无效”作了明确的规定。一、废标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法定情形,整个招标活动予以终止或中标结果被废除的行为。废标的法定的情形是指《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8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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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府采购货物类,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合规吗?答:如果是作为资格条件不合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属于变相设置“厂商背书”,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果是作为评审因素不违规,但不鼓励,需谨慎设置。来 源|政府采购信息作 者|黄燕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5-10-27来源: 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