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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单位:现将《湛江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湛财采〔202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情请看附件。吴川市财政局2026年7月9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3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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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管理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线培训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分局: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子化交易培训方式、时间、地点、人员及内容培训方式: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线下+线上)(一)现场培训(线下)1.培训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9:002.培训地点:咸阳市财政局二楼大会议室3...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3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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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主创新的部署要求,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研发应用,推动安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省财政厅拟将73项产品纳入第十三批入驻“徽采云”“三首”产品馆产品名单(见附件),现将拟纳入产品的名称、研制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3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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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各代理机构、各潜在供应商、各评审专家: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市在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启动MAC码、IP地址异常提醒功能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文件增设投标(响应)无效情形自2026年7月13日起(含当日),我市政府采购新编制生成的采购文件,将在第四章第四条增设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投标(响...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3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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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听取数字中国建设情况汇报听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兴支柱产业培育有关工作研究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全民健身计划(2026-2030年)》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始终绷紧防汛抗洪救灾这根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群策群力打赢...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1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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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形成优质优价、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丰顺县财政局2026年7月1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1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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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营造公平竞争市场氛围,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梅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丰顺县财政局2026年6月29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1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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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梅州市财政局:根据《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5〕10号)的工作要求,我县开展了丰顺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县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丰顺县财政局于2025年9月组织实施我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1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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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财采购〔2024〕7号)有关要求,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和评审专家应于采购项目成交后在云平台诚信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互评。现将新会区2026年第二季度接收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见附件)公开。附件: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第二季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0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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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云财采购〔2023〕6号)有关规定,2026年第二季度以来,参与政府采购的各评价主体,根据该文件的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信用评价,现将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汇总结果公开。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云浮市财政局2026年7月10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7-10来源: 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