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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本机关对2024年机关二幼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二次)(N5101062024000247)实施财政监督,发现成都市金牛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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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本机关对集团保安服务(N5101062024000087)实施财政监督,发现成都市锦西幼儿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成都市锦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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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本机关对2024年二期校园文化项目(N5101062024000208)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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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本机关发现四川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责令四川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盐边县财政局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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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7本机关发现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存在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进行整改。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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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7本机关发现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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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7本机关发现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存在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整改。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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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7本机关发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存在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进行整改。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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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本机关对安保服务(N5101062024000152)实施财政监督,发现成都市第二十中学校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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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本机关发现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名录登记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七条第二款“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本机关决定:责令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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