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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1本机关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N510121202100057)实施财政监督,发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本机关决定:责令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整改。金堂县财政局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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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1本机关对金堂县公安局台式电脑采购项目(N5101212020000125)实施财政监督,发现金堂县公安局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本机关决定:责令金堂县公安局进行整改。金堂县财政局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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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彭山区第一中学运动场升级采购安装项目(N5114032024000150)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第一中学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第一中学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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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二次)(N5114032024000181)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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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2024消防易耗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常规性易耗器材和灭火药剂)(N5114032024000159)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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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眉山市彭山区实验小学外墙改造项目(N5114032024000096)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实验小学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实验小学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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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眉山市彭山区货车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N5114032025000024)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为。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修订)的通知》(眉财采〔2023〕10号)第八条“严格保证金管理,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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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公义镇找回耕地损毁水利设施恢复项目(N5114032024000182)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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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2023义教薄改能力提升智慧黑板(N5114032024000010)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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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本机关对凤鸣街道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N5114032024000143)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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