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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我中心对2026年第一季度参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联系人:刘悦 联系电话:0471-5332680附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16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6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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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我单位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价格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第1期)》,截止要求整改期限,仍有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等要求,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相关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联系人:赵玉琴联系电话:0471-5332670附件:《政府采...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6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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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权限配置、提升投资服务便利度、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配置按照权责一致、监督有效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厘清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职责边界。各省级政府综合考虑事权层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能力和监管能力等,完善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6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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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提升全市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压实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与政策执行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精准解决实务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导向、规范操作流程,现邀请省政府采购协会举办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8:00二、培训形式线上培训:扫描培训须知(附件2)二维码预约直播,或搜索“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微信视频号”观看。三、参训人...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5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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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罗财采购〔2023〕7号)有关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各采购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互评方式进行信用评价。现将第一季度接收的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汇总结果公开。具体见附件《罗定市财政局2026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罗定市财政局2026年4月15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5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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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财采购〔2024〕4号)有关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各采购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互评方式进行信用评价。现将我市2026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公开,具体见附件。台山市财政局2026年4月15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5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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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信用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已发布,请登录云平台,点击专项治理,在综合报表栏目下查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4月15日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5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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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财政局、恩施高新区财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州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内卷式”恶性竞争,引导市场从“唯低价”转向“优质优价”,形成健康、良性的竞争秩序,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2号)转发给你们,并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职责,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采购人职责(一)源头把关,科学编制需求。在编制采购文件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4来源: 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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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单位办公室(综合股)、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上级要求,现就继续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行如下提醒:一、切实做好预留份额填报请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于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且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预留金额。(一)食堂预留份额。1.自有食堂的单位,预留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2.食堂外包的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分类: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 2026-04-14来源: 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