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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江县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2015-04-08关于印发庐江县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庐政办〔20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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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制度(试行) 2015-03-31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制度(试行)亳招管〔2015〕5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3月31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公共资源交易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是指由各公共资源交易单位确定,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人员。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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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丰县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03-31关于印发长丰县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公管局﹝2015﹞10号各室、科、部:现将《长丰县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丰县公管局2015年3月31日长丰县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监督管理,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报、论证和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4种情形:(一)只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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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015-03-23巢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巢政〔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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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5-03-20肥西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办秘〔2015〕25号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及《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适用本暂行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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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5-03-1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定的通知长公管局[2015]9号各室、科、部:为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规范交易市场秩序,县公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长丰县公管局2015年3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交易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切实提升招标质量和效果,力争招到实力强、业绩优、信誉好的企业,促进项目又好又快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一、实行投标企业会员制度。对首次参与我县招投标市场竞标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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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丰县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定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5-03-16关于印发长丰县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定若干规定的通知长公管局[2015]8号各室、科、部:现将《长丰县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定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丰县公管局2015年3月16日长丰县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定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设定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招投标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我县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其资格条件设定行为,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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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 2015-03-11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加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发挥带量采购优势,降低虚高价格,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阳光操作、严格监管。二、组织管理1.明确采购主体。带量采购原则上以市为单位,由市级综合医院牵头组建采购联合体,省直医疗机构可参加所在市集中采购,也可组建联合体集中带量采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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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2015-03-10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皖发改公管〔201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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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办法 2015-03-05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办法政办〔2015〕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建立行业管理、综合监督、行政监察三位一体的招投标监管机制,形成两场联动、诚信联建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4〕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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